美聯邦法官裁定:AI 獨立生成的藝術作品不受版權保護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Beryl A. Howell 裁定,完全由 AI 生成的藝術作品無法獲得版權保護,駁回了 Stephen Thaler 對美國版權局的訴訟。法官強調「人類作者身份是版權的基石」,沒有人類引導的作品不享有版權。原告方已計劃提出上訴。

如果你讓 AI 跑出了一張驚豔的畫作,這幅畫真的屬於你嗎?至少在目前的美國法官眼裡,答案是否定的。
週五,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 Beryl A. Howell 作出裁決,完全由人工智慧生成的藝術作品無法獲得版權保護。法官明確表示,人類作者身份是版權保護的基石要求。
機器打工不算數,人類才是作者
這場官司的原告是電腦科學家 Stephen Thaler。他之前利用自己開發的演算法「Creativity Machine」生成了一幅影像,並多次向美國版權局申請版權。
Thaler 的思路很奇特,他試圖走「僱傭作品」的路徑,主張讓演算法當作者,而自己作為演算法的擁有者享有作品版權。不過,美國版權局屢次駁回了他的申請。
在去年遭遇最終駁回後,Thaler 將美國版權局告上法庭,指責對方的決定武斷且違法。但法官 Howell 並不認同這一說法。
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美國版權法從未給任何缺乏人類引導之手的作品授予過版權。人類的親自參與,從始至終都是成立版權主張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猴子拿不到版權,但「通靈」可以
為了說明這一點,Howell 法官搬出了不少先例,其中就包括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猴子自拍」案。因為按鍵拍照的是猴子而不是人,那張照片最終沒能拿到版權。
有意思的是,法官還舉了另一個對比案例。曾經有一名女性聲稱自己聽到某種超自然聲音的口授,並把那些話記錄在筆記本上整理出書,這本聽寫來的書卻成功獲得了版權。
法官承認,人類正在逼近版權保護的新前沿。隨著創作者普遍將 AI 當作畫筆和工具,未來最大的難題在於,人類到底要投入多少心血,才能為一件作品爭得版權。
目前 Thaler 打算繼續上訴。他的代理律師 Ryan Abbot 表示,他們完全不認同法院對版權法的解釋;而美國版權局則公開回應,認為法院的判決完全正確。
為什麼重要
我們認為,這項裁決給眼下所有試圖用 AI 走捷徑的創作者潑了一盆冷水。如果你只是輸入一句提示詞讓工具生成整幅作品,在法律意義上,它幾乎等於直接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拿去用,你很難靠現行法律維權。
這一判決把防線劃得非常死,堵住了直接把演算法當「僱員」的法律漏洞。但它聰明的地方在於,法官沒有把所有輔助創作一棍子打死,而是把核心矛盾轉移到了「人類投入的比例」上。
隱患也恰恰在這裡。到底修改多少百分比算人類創作?調提示詞、區域性重繪算不算引導之手?法院目前並沒有給出清晰的度量衡。
放眼整個行業,眼下的版權官司正在全面爆發。前有作家 Sarah Silverman 起訴 OpenAI 和 Meta 抓取文字,後有程式設計師起訴微軟和 GitHub 侵權。這起判決只是第一張倒下的骨牌,生成式 AI 的產權歸屬之爭,才剛剛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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