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受理 AI 版權案:維持「作者必須是人類」裁定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受理電腦科學家 Stephen Thaler 的上訴,維持了此前裁定。Thaler 在 2018 年為其 AI 系統 DABUS 生成的畫作申請版權,但版權局和下級法院均認為版權必須歸人類所有。這意味著目前由 AI 完全獨立生成的藝術作品在美國仍無法獲得版權保護。

如果你的電腦自己畫了一幅畫,這幅畫到底歸誰?過去幾年裡,AI 圈和法律界一直在等一個一錘定音的答案,但美國最高法院剛剛決定:這燙手山芋,我們先不接了。
美國最高法院正式拒絕審理電腦科學家 Stephen Thaler 提起的訴訟。這起案子爭論的核心非常直接:純粹由 AI 系統獨立生成的藝術作品,到底能不能享有版權。
最高法院這一撒手,意味著下級法院之前的判決繼續有效,也就是在美國現行法律下,創作者必須是人類。
執著六年的程式設計師,和一臺叫 DABUS 的機器
這起訴訟的起因要追溯到 2018 年。來自密蘇里州的 Stephen Thaler 開發了一套名為 DABUS 的 AI 系統,並用它生成了一幅名為《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畫作。
如果換作普通人,大概會把自己填成作者。但 Thaler 非常軸,他直接在版權申請表上把作者名字填成了 AI 系統本身,自己則作為作品的所有人申請轉讓權利。
美國版權局在 2022 年明確駁回了這份申請,理由是享有版權的作品必須具備人類作者身份。Thaler 一路不服上訴,把版權局告上了法庭。
到了 2023 年,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直接把人類作者身份定性為版權法的「基石要求」。隨後的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也維持了原判。
這次官司鬧到最高法院,特朗普政府的司法部也出面給版權局撐腰,向法院明確表態:版權法當初制定時就是保護人類創作者的,絕不是用來保護機器的。
不過,上訴法院在審理時其實留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法官指出,Thaler 當初完全可以主張自己是作者,而不是非要把 AI 頂到前面;這句話其實暗示著,AI 輔助創作的大門並沒有徹底關死。
為什麼重要
最高法院這次選擇繞道走,留下的真空地帶比給出的答案要大得多。
對創作者和設計從業者來說,這條紅線現在畫得很明確:如果你完全放手讓 AI 跑圖、生成文本,然後一字不改地拿去用,它在法律上就是公有領域的無主物,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拿走商用,你拿他們毫無辦法。但如果你把 AI 當作畫筆或打底工具,並在其中投入了人類的創意和修改,主張自己為作者,目前依然是可以走通的路徑。
對整個行業來說,這種暫時的擱置並不能阻擋風暴。現在好萊塢製片廠、遊戲公司和廣告代理商每天都在往流水線裡注入海量 AI 內容,背後牽扯的利益早已不是 Thaler 當年的一幅畫可比。大機構不可能一直忍受價值數億美元的資產處於版權真空期,我們認為,未來必然會有更大的影視公司或巨頭拿更復雜的案子,把最高法院逼到牆角。
從法律邏輯來看,版權局和法院死守「人味」底線並不難理解,畢竟一旦承認機器是法律主體,後面的稅收、侵權責任和合同法全都得跟著翻修。但看起來,版權法只認人類的前提,在技術狂奔的現實面前正變得越來越彆扭。機器在前面跑,法條在後面追,這種貓鼠遊戲才剛剛開場。
來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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