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AI 生成图片受著作权法保护
据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本周裁定,AI 生成图片具备「独创性」并体现人类智力投入,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法院指出,用户输入提示词、调整参数并挑选图像本质上属于利用工具创作。这一判决与西方普遍拒绝承认 AI 图像版权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

给 AI 输入几句提示词、点一下生成,算不算你创作的作品?在欧美,官方版权机构和法院给出的答案基本都是否定的,但在中国,司法判例刚刚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本周,北京互联网法院做出了一起标志性判例,判定一组由 AI 生成的图片具备独创性,体现了人类的智力投入,应当被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张小红书网图引发的侵权案
这场官司的主角是一位李先生。他用 AI 模型生成了一组日本女高中生偶像的照片,并发布在小红书上。
随后,另一位博主把这张图拿走,用 AI 生成了变体图片,并且没有经过李先生许可就直接公开发布。李先生随后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北京互联网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先生的诉求。法院认为,这些生成的图片满足了独创性要求,体现了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法院在判决中特别提到,从人物的呈现、提示词的选择,再到最终符合预期的画面挑选,都包含了李先生的智力心血。本质上,这依然是人类利用工具进行创作。
判决书写得很直接: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只要能反映出人类独创性的智力投入,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东西方司法走上完全不同的路
这一裁决与西方司法界的态度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反差。
到目前为止,欧美法院和版权机构普遍拒绝给 AI 生成图片赋予版权,理由都是缺少人类作者身份。
之前美国唯一的特例是一本包含 AI 插画的漫画书,但美国版权局后来撤回了原决定,艺术家 Kris Kashtanova 最终只保住了文字故事的版权,AI 生成的插图全被剔除。
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 Stephan Thaler 试图为 AI 生成的发明申请专利,同样在美、英、欧多地被驳回。全球只有南非通过了他的专利申请,但那只是因为南非的专利法规里缺少对发明人的正式定义。
香港大学法学教授 Angela Zhang 在 X 上表示,这一裁决说明中国在 AI 监管上正在采取支持增长、偏向商业的务实立场。
她在 10 月的一篇专栏文章里指出,外界普遍以为中国对生成式 AI 管得很严,但事实恰恰相反,相关法规在最终落地时被大幅放宽。暂行办法生效两周后,官方就直接给百度、商汤等八家公司发放了聊天机器人上线许可。
为什么重要
这个判决对国内内容创作者和设计师来说是个极其实在的利好。
如果你每天靠 Midjourney 或 Stable Diffusion 做视觉提案、做自媒体配图,之前最头疼的就是别人盗图你毫无办法。现在至少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辖区里,你精心调试的参数、选出来的成图有了法律保护伞。
但代价也很明显:维权的门槛变成了举证。创作者必须保存好提示词历史、参数调整记录和筛选过程,才能向法官证明这不是 AI 随手摇出来的骰子,而是你的个性化表达。
对整个行业而言,东西方的法律分歧已经彻底公开化。美国版权局死守非人类不得成为作者的教条,中国法院则直接把 AI 降格为画笔和相机这类工具,更偏向保护应用层的商业利益。
我们认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做法很务实,顺应了生产力工具演进的现实,但隐患在于界限依然模糊。到底写多少字提示词才算智力投入?抽卡抽了五十次算不算独创性?如果这个标准未来被过度放宽,很可能会催生出一大批用批量生成内容来碰瓷维权的版权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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