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判決:AI 生成圖片受著作權法保護
據報道,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本週裁定,AI 生成圖片具備「獨創性」並體現人類智力投入,應受著作權法保護。法院指出,使用者輸入提示詞、調整引數並挑選影像本質上屬於利用工具創作。這一判決與西方普遍拒絕承認 AI 影像版權的立場形成鮮明對比。

給 AI 輸入幾句提示詞、點一下生成,算不算你創作的作品?在歐美,官方版權機構和法院給出的答案基本都是否定的,但在中國,司法判例剛剛撕開了一個大口子。
本週,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做出了一起標誌性判例,判定一組由 AI 生成的圖片具備獨創性,體現了人類的智力投入,應當被認定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一張小紅書網圖引發的侵權案
這場官司的主角是一位李先生。他用 AI 模型生成了一組日本女高中生偶像的照片,併發布在小紅書上。
隨後,另一位博主把這張圖拿走,用 AI 生成了變體圖片,並且沒有經過李先生許可就直接公開發布。李先生隨後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對方告上法庭。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最終支援了李先生的訴求。法院認為,這些生成的圖片滿足了獨創性要求,體現了原告的獨創性智力投入。
法院在判決中特別提到,從人物的呈現、提示詞的選擇,再到最終符合預期的畫面挑選,都包含了李先生的智力心血。本質上,這依然是人類利用工具進行創作。
判決書寫得很直接:人工智慧生成的圖片,只要能反映出人類獨創性的智力投入,就應當被認定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東西方司法走上完全不同的路
這一裁決與西方司法界的態度形成了極其鮮明的反差。
到目前為止,歐美法院和版權機構普遍拒絕給 AI 生成圖片賦予版權,理由都是缺少人類作者身份。
之前美國唯一的特例是一本包含 AI 插畫的漫畫書,但美國版權局後來撤回了原決定,藝術家 Kris Kashtanova 最終只保住了文字故事的版權,AI 生成的插圖全被剔除。
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 Stephan Thaler 試圖為 AI 生成的發明申請專利,同樣在美、英、歐多地被駁回。全球只有南非通過了他的專利申請,但那只是因為南非的專利法規裡缺少對發明人的正式定義。
香港大學法學教授 Angela Zhang 在 X 上表示,這一裁決說明中國在 AI 監管上正在採取支援增長、偏向商業的務實立場。
她在 10 月的一篇專欄文章裡指出,外界普遍以為中國對生成式 AI 管得很嚴,但事實恰恰相反,相關法規在最終落地時被大幅放寬。暫行辦法生效兩週後,官方就直接給百度、商湯等八家公司發放了聊天機器人上線許可。
為什麼重要
這個判決對國內內容創作者和設計師來說是個極其實在的利好。
如果你每天靠 Midjourney 或 Stable Diffusion 做視覺提案、做自媒體配圖,之前最頭疼的就是別人盜圖你毫無辦法。現在至少在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轄區裡,你精心除錯的引數、選出來的成圖有了法律保護傘。
但代價也很明顯:維權的門檻變成了舉證。創作者必須儲存好提示詞歷史、引數調整記錄和篩選過程,才能向法官證明這不是 AI 隨手搖出來的骰子,而是你的個性化表達。
對整個行業而言,東西方的法律分歧已經徹底公開化。美國版權局死守非人類不得成為作者的教條,中國法院則直接把 AI 降格為畫筆和相機這類工具,更偏向保護應用層的商業利益。
我們認為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做法很務實,順應了生產力工具演進的現實,但隱患在於界限依然模糊。到底寫多少字提示詞才算智力投入?抽卡抽了五十次算不算獨創性?如果這個標準未來被過度放寬,很可能會催生出一大批用批次生成內容來碰瓷維權的版權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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