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搬出錄影機判例:申請駁回《紐約時報》AI 版權訴訟
在 The New York Times 起訴的版權訴訟中,Microsoft 提出動議申請駁回部分指控。微軟辯稱,大語言模型就像當年的錄影機、影印機,技術本身具有大量合法用途,不能因潛在的侵權風險就被法律阻礙;時報也未能給出 Copilot 使用者直接侵權的證據。

四十年前,好萊塢把索尼告上法庭,試圖扼殺剛剛問世的家用錄影機;四十年後,微軟把這臺老古董搬進了聯邦法院,用來替自己的大模型開脫。
面對《紐約時報》發起的版權侵權訴訟,微軟正式向法庭提交動議,申請駁回其中的三項關鍵指控。微軟在辯護詞裡寫得很直白:大語言模型和當年的錄影機、影印機、個人電腦乃至搜尋引擎一樣,版權法不能也不該成為技術進步的絆腳石。
拿四十年前的錄影機當擋箭牌
《紐約時報》此前指控微軟與 OpenAI 合作,非法複製其數百萬篇新聞文章用於訓練模型,並通過 Copilot 等產品模仿其寫作風格。
微軟的核心反擊武器,是版權法上著名的「實質性合法用途」原則。微軟援引四十年前錄影機案的判例指出,《紐約時報》試圖僅憑一項產品可能被用於侵權,就向產品製造者追究共同侵權責任,這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微軟指出,《紐約時報》在長篇大論的起訴書裡,甚至連一個 Copilot 使用者直接侵權的真實案例都拿不出來。既然產品本身具備大量合法的日常用途,製造方就不該為個別可能的越界行為背鍋。
除了共同侵權指控,微軟還要求駁回違反《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的指控。《紐約時報》聲稱微軟在訓練資料中故意抹去了版權所有者姓名等管理資訊,但微軟反駁稱對方根本沒有拿出證據,並提醒法官,此前包括作家 Sarah Silverman 等人對生成式 AI 提起的類似 DMCA 指控,早就被法院駁回了。
律師反駁:造錄影機可不用先偷電影
對於微軟搬出錄影機當類比,《紐約時報》的代理律師、Susman Godfrey 合夥人 Ian Crosby 迅速進行了回擊。
Crosby 對媒體表示,微軟的辯詞非常詭異,因為當年製造錄影機的廠商,可從來沒有主張過必須先進行大規模版權侵權才能把錄影機造出來。他還指出,微軟在動議中根本沒有否認自己確實和 OpenAI 合作複製了時報的新聞報道。
這起訴訟的另一名被告 OpenAI 之前也提交了駁回動議。OpenAI 當時的口徑更具攻擊性,聲稱時報是僱人用了成千上萬次高度針對性的提示詞,「欺騙」和誘導了 ChatGPT,才讓模型吐出原樣的新聞段落。
雙方如今在法庭上各執一詞,科技巨頭正在拼命把 AI 包裝成中立的通用工具,而內容生產方則堅咬住模型訓練階段的原始複製行為不放。
為什麼重要
這起訴訟絕不是兩家機構之間的口水戰,它很可能會重寫整個生成式 AI 行業的規則。
我們認為,微軟搬出錄影機判例這一步非常狡猾,但也極其脆弱。狡猾之處在於,如果法官認可「AI 工具就像影印機,使用者拿它幹什麼由使用者負責」,微軟就能把 Copilot 的輸出侵權風險徹底甩給終端使用者。
但這裡的隱患也正如時報律師所指出的:錄影機本身是一個空白硬體,索尼不需要在出廠前塞進成千上萬部盜版電影才能讓它工作;而今天的大模型如果沒有海量版權內容的餵養,根本就不會存在。把模型本身的「預訓練」和工具的「後續使用」混為一談,看起來是微軟目前最大的邏輯軟肋。
對於開發者和普通企業來說,這起案子的走向將直接決定未來的 API 成本和法律邊界。如果法院最終認定訓練抓取不受錄影機判例保護,OpenAI 和微軟就必須坐下來為所有資料買單,未來的模型訂閱費用恐怕會水漲船高;如果微軟全身而退,內容創作者與 AI 公司的議價權將徹底見底。
來源 (1)
- theverge.com(在新分頁開啟)原文thever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