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認定 AI 生成「奧特曼」侵犯版權
據媒體報道,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認定某 AI 服務生成的圖片與「奧特曼」實質性相似,侵犯原告著作權,判賠 1 萬元人民幣。這被視作全球首例生成式 AI 侵權判決,也讓 AI 訓練資料與輸出合規的爭議再次升溫。

如果你讓 AI 隨手畫一個戴著面具、胸口有發光指示燈的銀紅外星巨人,AI 真的畫出來了,這算不算是 AI 公司侵權?
答案是算。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近日做出了一項判決,認定某家 AI 服務生成的圖片侵犯了經典角色奧特曼的著作權。這被認為是全球首例認定生成式 AI 服務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判決。
在這起案件中,擁有奧特曼部分著作權的原告將一家 AI 公司告上法庭,指控其軟體生成的圖片與奧特曼形象高度一致。涉案 AI 公司的具體名稱並未公開。
法院認為,該服務生成的畫面與奧特曼形象構成「實質性相似」,由此推斷原告作品被用作了訓練資料,並最終判處被告賠償經濟損失 1 萬元人民幣。
廣州往左,北京往右
有意思的是,這起判決和幾個月前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另一份判決放在一起看,顯得相當微妙。
去年 11 月,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曾判定使用者利用 AI 生成的圖片享有著作權。當時法院的邏輯是,生成式 AI 充其量只是輔助創作者的工具,真正的主體還是提 prompt 的人。
但在這次廣州的判決裡,法院認定 AI 已經直接參與了涉案內容的生成,不再只是單純的工具。法律博主「北京律師趙對對」發文指出,這兩起判決在法理邏輯上存在衝突,暴露出目前的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在面對先進 AI 技術時,連定性都還沒完全理順。
除了法律層面的爭議,中國科學院的周成雄也向《環球時報》表示,這種侵權認定可能會引發寒蟬效應,讓國內 AI 團隊因為擔心過高的法律風險,而在後續研發投資上變得更加猶豫。
為什麼重要
我們認為,廣州這起判決最關鍵的地方,在於法院沒有去糾結模型權重裡到底有沒有存那張圖,而是直接從生成結果的「實質性相似」,反推訓練資料使用了侵權內容。
對開發者和創業公司來說,這敲響了一個非常明確的警鐘。你不能再把模型當成黑盒,寄希望於生成隨機性來逃避版權風險,只要使用者能輕鬆 prompt 出帶版權特徵的角色,平臺本身就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對內容創作者來說,這看起來是個維權的好兆頭。但賠償 1 萬元的象徵意義顯然遠大於實際補償,創作者依然很難在黑盒模型中掌握完整的侵權證據鏈。
就像福布斯委員會成員 Lindsey Witmer Collins 討論《紐約時報》起訴 OpenAI 時提到的那樣,AI 行業目前最大的硬傷就是缺乏可追溯性。如果無法從技術底層追蹤每張生成圖到底呼叫了哪些訓練資料並向原作分成,類似的訴訟和裁判分歧就只會越來越多。
來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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