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ma 發函要求 Lovable 停用「Dev Mode」:行業通用詞引商標爭端
Figma 證實已向 AI 初創公司 Lovable 傳送停終函,要求其停止在功能中使用已註冊商標的「Dev Mode」。Lovable 主打 Vibe Coding 並自稱 Figma 替代品,其 CEO 表示目前無意妥協;業界則普遍質疑該詞本就是行業通用說法。

如果你平時寫程式碼或者用開發工具,對「Dev Mode」這個詞肯定不陌生。它就像「編輯模式」一樣常見,蘋果、谷歌和微軟都在用,甚至無數開源專案裡都躺著這個開關。
但這週,估值 125 億美元的 Figma 卻給 AI 程式設計初創公司 Lovable 發去了一封律師函,要求對方立刻停止在產品裡使用「Dev Mode」這個名字。
Figma 已經向媒體確認了這件事。原來在去年,Figma 已經悄悄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拿下了「Dev Mode」的商標權。
一個大家都在用的詞,怎麼就成了商標
Figma 自己的解釋是,他們註冊的只是縮寫「Dev Mode」,而不是全稱「Developer Mode」。這聽起來有點像有人想把「bug」這個詞註冊下來,專指找故障一樣怪異。
事實上,早在 Figma 申請商標很多年之前,像 Atlassian 這樣的老牌軟體廠商就在產品裡用過「dev mode」。在各種開發者工具裡,它早已成了行業慣用語。
從商標法的邏輯來說,Figma 既然拿到了商標,如果不主動維權,這個詞就很可能會被徹底泛化,變成誰都能用的通用詞,導致商標失效。據 X 上的網友討論,Figma 發出的那封律師函語氣其實非常客氣。
但另一邊,瑞典初創公司 Lovable 完全不打算低頭。其聯合創始人兼 CEO Anton Osika 明確表示,公司目前沒有任何修改名稱的打算,甚至在社交平臺上曬出律師函時,還配了一個咧嘴笑的表情。
律師函背後的「Vibe Coding」新仇舊怨
這場爭執表面上是咬文嚼字,背後其實是老牌巨頭對新興對手的施壓。
Lovable 是眼下火熱的「vibe coding」賽道里的當紅選手,主打使用者只要用自然語言描述需求,AI 就能自動生成可執行的程式碼和介面。而他們幾週前上線的「dev mode」,正是讓使用者可以直接上手編輯底層程式碼的功能。
更讓 Figma 坐不住的是,Lovable 甚至在官網主頁直接點名 Figma,宣稱設計師可以徹底跳過「在 Figma 這類工具裡繁瑣的原型設計流程」。Lovable 在 2 月剛拿下了 1500 萬美元的種子輪融資,Osika 甚至公開放話,稱他們正從 Figma 這些大模型時代前誕生的設計工具手裡搶走客戶,還喊話「Figma 應該把精力放在做好產品上,而不是搞商標營銷」。
Figma 發言人的一句話也印證了這種競爭針對性。他們承認並沒有向微軟等巨頭寄過類似信件,原因是那些產品「屬於不同的商品與服務類別」。
巧合的是,Figma 剛在週二宣佈已秘密提交了美股 IPO 申請。上個月,Figma 聯合創始人兼 CEO Dylan Field 在與 Y Combinator 的 Garry Tan 對談時,還專門潑過 vibe coding 的冷水,直言這類工具雖然快,但很難帶人跑完從原型到最終上線的全程。
為什麼重要
對於每天跟設計和開發打交道的團隊來說,這件事折射出一個巨大的行業變化:自然語言生成應用正在切走傳統原型工具的地盤。如果你是一個獨立開發者或小團隊,用 Lovable 這類工具直接生成程式碼確實能省去畫圖、對齊的漫長週期,但正如 Figma CEO 所指出的,從玩具級 Demo 到生產環境的高質量程式碼,依然存在明顯斷層,現在的 vibe coding 還沒法完全替代精密的設計系統。
我們認為,Figma 選擇在這個節點去卡商標,看起來更像是一種攻防策略上的焦慮。週二秘密申請 IPO 的 Figma 需要向二級市場證明自己的護城河足夠穩固,面對被新興 AI 原生工具分流使用者的苗頭,哪怕只是一個小工具的名字,也必須展示出防禦姿態。
但把一個本就高度通用的開發者短語據為己有,本身就在開發者社群裡引發了反感。如果 Lovable 選擇硬剛到底,以通用詞為由申請撤銷商標,跨國訴訟對一家剛拿到 1500 萬美元種子的團隊固然燒錢,但對即將衝刺上市的 Figma 來說,不僅可能在行業公關上失分,還可能丟掉已經拿到的商標。
來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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